根据教育部有关公告需要,上海教委日前还打造了高校学风建设领导小组,其主要职责是宏观指导、督促、检查高校学风建设工作,与组织调查处置学术不端异议投诉,等等。而依据细节需要,高校是学风建设的责任主体,高校主要点导是学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。也就是说,加大学风建设、查处学术不端行为,高校责无旁贷。
记得在以往几起涉及高校学者的学术风波中,要么当事人沉默以对,回避质疑,要么高校方面三缄其口,明哲保身,最后问题仍然不清不楚,事件也就不了了之。这种情形,不只不利于端正学风,而且有损于高校形象。个中缘由之一,就是查处学术不端的责任主体不明,或有关机构态度暧昧,不积极主动介入。比如,在一块涉及清华大学、复旦大学等名校学者的学术质疑风波中,高校是不是介入居然全凭一己主观断定,缺少基本的学术规则。
一旦确立高校是学风建设的责任主体,查处学术不端行为乃其需要履行的职责,而不可以再有哪些借口可以逃避、推托。这也意味着,一旦有人举报,或者发生公众质疑,高校有关机构就有必要进行相应调查,公布调查结果。话说回来,这仍是被动介入的情形。平常,高校更须积极主动地加大学风建设,构建学风建设长效机制,这既是防范于未然,也是高校职责所系。
细节指出,高校要充分发挥学校学术委员会有哪些用途,成立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。这是尊重高校在学风建设中的主体地位的一种体现。学术中事,理当由“学术一同体”进行专业判断。学者是不是涉嫌学术不端,其学术不端性质有多紧急,第一应交由同行专家进行评价,这是一个国际学术惯例。此前因为国内学术规范不完善,常见存在同行不敢评议或包庇护短等现象,这都是不正常的学术风气。
正因这样,细节需要打造学术不端行为处置保密规范,也就成为一种必要。这不只有益于保护举报人和被举报人合法权益,也有益于参与调查职员排除外面干扰,独立地拓展调查,从而作出客观评判。在一些学术风波中,有关机构还未拓展调查,舆论已经闹得沸沸扬扬,这固然不可以以偏概全,客观上确实难免给当事人和学术机架构成重压,使其很难自由讲解专业看法。应当看到,只有在调查过程中遵循独立专业原则,才能保障调查结果的客观公正。
学术的兴盛进步,不能离开严格的学术规范。严格查处学术不端行为,是保障学术事业健康良性运作的基础工作。在这问题上,作为学术一同体主要栖息之地的高校,不只责无旁贷,还应愈加积极主动地介入其中,为中国的学术进步提供完善的规范支撑。伴随各地陆续推出高校学风建设推行细节,但愿以往那种口水漫天飞却迟迟“无人应战”的学术闹剧会少一些。